秦丝导读:‘个体工商户终止定期定额、全部查账征收’引起了全国个体工商户的恐慌。
从2007年开始,《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缴税的办法已经实施了11年。近日,为什么会出现"终止定期定额、全部查账征收"的说法呢?
早参君通过查阅资料后发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发布的一项通知公告。公告内容显示: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肯定很多商户朋友都会问这两种征收方式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会·引起大家这么大的反应?
1定期定额征收
这种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并分期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适用于那些没有记账能力、无法查实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和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这部分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较小,尚且达不到建账标准。
比如像是一些街头的小饭店,都是现金交易且没有发票,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无法准确的核算其成本和收入,只能根据门面大小、餐桌数量等大致测算小店的月收入,并根据测算出来的月收入规定每月应缴纳的税额,如每月缴税200元。之所以允许这部分个体工商户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一方面是为了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减轻征税成本。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多为夫妻老婆店,没有专业的会计知识,且无法支付高昂的成本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对于这部分个体工商户而言,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更加简单方便。同时,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据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6000万户。而这些个体工商户大多经营活动较小,财务基础不健全,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也有利于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负担。
2查账征收
这种方式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或经营结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账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再到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的征收方式,适用于针对企业法人的征税。
比如一些街头的超市,虽然店面看起来并不大,但账册比较健全,能够准确地核算出其超市的收入及成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进行征税。举个例子,如果该超市的年收入为30万元,成本为18万元,即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万元,根据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该超市当年应纳税额为120000×35%-14750=27250元。
由此可见,相比与定期定额征收而言,查账征收更加规范、严格,且对于个体工商户财务基础的要求较高,需要有非常清晰的账目,以便于计算收入及成本,从而适配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税额。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所发布的公告只是表明,个体工商户已经不再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但并没有表示要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查账。而且,此份公告只针对北京市房山区,并非全国通用政策,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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