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08-24移动加权平均算法调整及问题说明


秦丝进销存系统在0824日将库存成本算法“全部加权平均法”切换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两者的计算区别说明:

“全部加权平均法”:

单品采购均价等于采购历史中所有该单品的数量乘以其对应的真实采购价后求和,再除以这所有单品总数量。新建位图图像.jpg


“移动加权平均法”:

      当次采购后的库存总成本=上次剩余库存成本+本次入数量*实际采购价格

当次采购后的库存成本单价=库存总成本/ (采购前存货总数量+本次入库存货数量)


由于全部加权平均法计算采购均价会受历史采购的影响,此方式对多次以不同价格采购同个商品的情况下,历史采购将会一直影响商品的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会记录每次库存变动(销售、采购)的成本,可以准确计算每单销售的利润,并且不受历史采购价格调整的影响。

我们在721在电脑端提供了“移动加权平均法”销售报表链接进行公测,符合一些用户使用预期,故在0824日进行整个系统切换,目前收到一些未按正常采购销售顺序的用户反馈,移动加权平均法不适用,具体有疑问的问题如下:

1、 销售报表显示利润100%

查看移动加权平均库存流水可以看到,商品的的第一条流水的库存成单价为0,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商品没有填写采购价就出售,后面补充填写采购价后,旧的销售单的利润仍然是按采购成本为0计算的。

1.png

处理办法:

补充好采购价后,在最早产生流水的业务时间之前开一个包括这个单品的单(采购,销售单都可以)然后撤销,流水就会全部重新计算,没有采购就出售的商品的库存成本会按商品管理中填写的新采购价来计算:

2.png

2、 采购均价超大

一系列操作后出现库存出现负数,然后采购为正数,但是由于采购成本被分摊到正数部分,出现了采购成本单价超大的问题:

3.png

处理办法:

在期初开采购单将库存剩余数量修正到不要出现负数即可得到正确的值,最后要开采购退货单将这些多余的库存冲掉

4.png

  “移动加权平均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推荐的库存成本计算方法之一,适用于大多数商家。如果商家未按实际经营录入数据的情况导致库存成本不准确的,系统将于92日的版本提供库存成本计算方法配置,由用户根据情况自行配置,后续秦丝还会考虑增加“先进先出”,“个别计价法等计算方式,以满足更多商户需求。


未解决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该文档是否有帮助解决问题?
有帮助
没有帮助
©  秦丝科技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53号